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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首翘盼《监督法》

1998-03-13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3月12日讯(记者倪迅)在人大会收到的大量议案中,有一份议案格外引人注目,广东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和陕西五个省市的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七份同一内容的议案———要求加快制定《监督法》。

据大会议案组统计,到3月11日为止有关《监督法》的议案最集中,已被列为一号议案。福建团洪永世、张斌生等30多位代表热切期望《监督法》尽快出台。张斌生说,我们提出这个议案,是因为人民群众要求加强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,法制建设实践中的突出矛盾是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违法不究。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、蔓延,极少数干部无视法律,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浙江的许行贯、蒋福弟、林希才代表,分别与几十名代表提出了三份希望尽快制定《监督法》的议案。代表们谈到,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经济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,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,制定《监督法》引起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,正是反映了人民要求加强监督的心声。

张斌生代表说,从1990年起,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了《监督法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,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立法规划。我们相信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一定会加快。这七份议案每份都有30多位代表签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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